从中检院购买的对照品是没有规定有效期的,没有像药品一样设置有效期,除了说明书上注明有效期的品种外。在规定的储存和使用条件下,中检所会定期进行特性量值的稳定性核查,若发现影响使用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。正常来说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对照品是可以一直使用的,除非中检院出来新的批号或其它规定。
中检院也好,EP、USP也好,查询中检所对照品标准品有效期就到国家标准品网.都会定期对现行的对照品进行复标,用以监测纯度变化,通常是旧批号没货了,才会出新批号,因此出了新批号后(一般新批号出来的过渡期只有几个月)中检院不会对旧批号进行跟踪监测,也不再确保旧批号的纯度就是对照品说明书上面写的纯度了,因此建议将旧批号作废,改用新批号。当然,如果你有足够的数据可以证明旧批号的纯度未发生变化,只要来检查的专家认可,那也没有问题。推荐阅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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